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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出院结算流程及所需资料
作者:池州二院 发布日期:2023/11/15 15:25:3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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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居民医保患者

1、普通住院患者:出院后携带预交金收据原件、出院记录原件、患者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患者本人或家属的银行卡复印件到住院部一楼出入院处窗口办理结算。

2、意外伤害住院患者:请在入院后24小时内拨打0566-2042626电话备案并在住院部一楼出入院处窗口领取《贵池区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申报表》,填写完整后由主治医师签署意见,自己留存至出院结算时交到住院部一楼出入院处窗口,并携带预交金收据原件、出院记录原件、患者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患者本人或家属的银行卡复印件到住院部一楼出入院处窗口办理结算,咨询电话:3217706。

二、职工医保患者

1、普通住院患者:入院缴纳预交金时,领取《参保病人入院身份确认登记表卡》,主管医护人员核实身份后,将填写完整的《参保病人入院身份确认登记表卡》和社保卡提交至住院部一楼出入院处缴费窗口登记医保属性。出院后携带预交金收据原件、出院记录原件、患者本人或家属的银行卡复印件到住院部一楼出入院处窗口办理结算。

2、贵池区城镇职工意外伤害住院患者:请在入院后24小时内拨打0566-2042626电话备案并在住院部一楼出入院处窗口领取《贵池区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申报表》,填写完整后由主治医师签署意见,自己留存至出院结算时交到住院部一楼出入院处窗口,并携带预交金收据原件、出院记录原件、患者本人或家属的银行卡复印件到住院部一楼出入院处窗口办理结算,咨询电话:3217706

3、池州市城镇职工意外伤害住院患者:请在住院部一楼出入院处窗口领取《外伤病人情况登记审批表》填写完整后由主治医师签署意见,自己留存至出院结算时到门诊五楼医保科审核。审核通过后携带预交金收据原件、出院记录原件、患者本人或家属的银行卡复印件到住院部一楼出入院处窗口办理结算。

三、异地医保患者

1、因普通疾病住院患者,请患者在入院前提前做好异地住院登记备案手续,确保备案信息转入我院后,携带患者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住院部一楼出入院处窗口登记住院。出院时携带预交金原件,出院记录原件、患者本人或家属的银行卡复印件到住院部一楼出入院处窗口办理结算,咨询电话:3217706

2、因生育住院或意外伤害住院患者,办理好出院手续后携带出院记录原件、发票、费用清单回当地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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