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职工对婴幼儿照顾服务的需求,提高工作的能动性,我院工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并顺应职工需要,与池州市皓升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池州优恩拖育园签订了《托育共建协议》。
签约仪式上,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吴木兰表示,此次托育共建项目的开展,弥补了我院托育场所的空缺,同时也给我们医院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了科学养育的平台。她希望,共建机构能充分利用其经营资质、师资团队,给幼儿们提供高品质的照护服务,以此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确保普惠托育服务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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