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生局出台“十项”承诺,旨在加强卫生行风建设,纠正医疗卫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通过医疗卫生行业规范、人性的服务,增进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努力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环境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十项承诺内容:
一、依法行医。医疗机构按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活动,无科室对外租赁、承包,医护人员持证上岗。
二、文明服务。服务态度良好,语言文明礼貌,服务环境整洁,保护病人隐私。
三、诚信服务。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不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四、首问负责。医护人员首问负责,不推诿、刁难患者。
五、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
六、规范收费。严格医疗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不合理收费。
七、费用查询。接受价格咨询,提供实时费用查询。
八、拒收红包。恪守医德,坚持患者利益至上。
九、公开院务。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等情况。
十、接受投诉。投诉渠道畅通,投诉处理及时。
来源:池州市卫生局网站
2008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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